有人质疑:凭什么佛教说证悟了空性只有快乐没有痛苦?万一证悟空性后是什么都没有呢?这个疑问很正常。能和所,身和心,全部都是法性游舞的时候,真的是没有痛苦!甚至连我们现在感受到的这种短暂的、无常的快乐都没有,而是永恒的快乐,称为“极乐”,或者三转法轮里所说“常乐我净”的“乐”。
所以,我们一定要去证实,这所有的一切都只能带给我快乐。
我们要证明这一切现象是由我们的心现起的,而心本身就是快乐的,我们经常说“显现即法性”,而法性即快乐,而且那个快乐是绝对的(即非二元对立)、永不退失的极乐。这就是我们要证悟空性的目的。
正因这种快乐永不变坏,绝非无常,故称为“解脱”。
解脱一定意味着离苦得乐,如果还有丝毫的苦,都不能称之为离苦得乐。当我们证实了所有对境、内外一切现象,全部都是法性,那么只有一个作用——让我们安乐。那就是涅槃!
入法性定,庸俗显现都会消失。”有人因此会产生一种误会,认为在法性定里,我们好像证悟了一个和显现不一样的东西。其实并非如此,法性定只是依靠“定”这种方式去证明显现的本质。但是证悟者知道,其所证悟的显现的本质,其实和显现一样——色即是空!绝对没有证悟一个跟显现不一样的东西。
所以,我们要去证悟所有的外境其实都是心的显现,而且它和心的本质是一样的,都是光明的一种体现,它合乎光明本性的特质——常乐我净。那么外界只带给我们快乐!(其实这样表述有问题,它好似建立了“我”与“外界”的一种关系,但受限于语言,我们只能这样表达。)
那个时候,我就是外境,外境就是我。当然,此处“我”非“人我”之“我”,而是法性的意思。
凡夫执着的“人我”是不存在的,打个比方,我现在感觉到人们在看我,真的是“我”在感觉吗?其实,根本就没有一个实有的“我”,是我的心生起了这些缘起现象,是心现起了很多人的眼睛在看这个身体,事实上,这一堆(五蕴组合)里都找不到一个“我”,“我”是心的一种误认。若这个“我”真实成立,“这些外境只能带给我快乐”这一说法就是错误的。而实际上并不成立一个“我”。
当我们的心明白了这一切——包括我们的身体——实际上都是法性游舞的时候,因“自我”而产生的快乐和痛苦都会消失,只剩下“极乐”“一合相”。这是我们证悟空性(解脱)的意义。
解脱就是消灭“人我”和“法我”,而证悟空性就可以做到。消灭“人我”和“法我”以后,心就是单纯的快乐。
文章摘录整理自《中观概述》
【注:文稿内容未经讲授者本人审核校对】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