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品 不思议品
本品概说:
教化众生,弘扬正法不外乎二大方法:1、说法;2、观神通;在问疾一品中,维摩诘以各种因缘阐明大乘理体,现在在不思议品中引发妙用,显观神通,以“形声益物”。又在前品中表明能化之疾,有空悲二道,也有权实两慧,主要是教有疾菩萨如何调伏其心而修行。修行如法,便自然会有无方大用,所以便自然引发出不思议品的神通妙用。
折衷疏卷三中说,不思议是指华严四法界中事事无碍法界而言,“以事理无碍,就可思议,事事无碍,非众生心思言议能到”,所以叫不思议。虽然,文殊问疾一品,明诸法实相,第一义空,四德慰喻,三观调心,扬大乘妙理,但只涉及到事理无碍,还没有涉及到事事无碍,现在欲明此旨,褒美圆乘,所以产生此品。
1、什么是不可思议
简单地说,对存在的事物和道理,以及某种境界,心不能思,口不能议叫不思议。所谓言语道断心行处灭。结合本品谈不思议可以分出以下几类:
Ⅰ、不思议境;
Ⅱ、不思议智;
Ⅲ、不思议教。
不思议境分真俗二境。真谛即诸法实相,心行处灭,故意不能思。言语道断,故口不能议,叫真谛不思议;俗谛也言语道断,心行处灭,如假有不可定有,故定有心灭。假有不可定无,故定无心灭。不可定亦有亦无,非有非无,所以叫俗谛不思议。
不思议智也分权实二智。实智是般若,般若不是念、想、观所能触及的,言语道断,所以心不能思,口不能议。如芥子纳须弥,在一毫端转大法轮等,这都不是凡夫二乘,以及下地菩萨所能够心思口议的。
教不思议是指,以根本智,从本具性海宣流法音,因为有不思议的智,所以也就有了凡夫二乘不可思议的教法。
2、本品中的不思议
舍利弗见室内空无一物,念座,表现出维摩诘神力不可思议;维摩诘知舍利弗心念所系,从世间法和出世间法,以及法之实相给以阐示,表明其教不可思议。继之,借座灯王,正显神迹不可思议。总之,归纳如下:维摩诘由不思议病,集不思议众,说不思议法,现不思议境,赞佛不思议功德,令发不思议心,净不思议佛土,成就不思议众生。
一、舍利弗探发维摩境
经文:
尔时舍利弗,见此室中,无有床座,作是念:斯诸菩萨,大弟子众,当于何坐?
舍利弗,汉意译坚固子,在佛弟子中权智第一,年级老迈。所以看到维摩丈室中空无一物,加上和其他声闻弟子一样,虽乐佛法,但对于大乘至理,“身有疲厌,故发息止之想”(僧肇注第六品)此其一。心中想坐,而口中不言,是因为知道维摩诘必能“悬鉴”他的心思,所以“作是念”,此其二。维摩诘故意空其丈室来接待众人,表示常寂光净土,舍利弗因为“念坐而引发出维摩诘的教法,所以吉藏注说“净名与身子(舍利弗)……大小之人,相与化物”。无我疏说:所以说千寻之丝,先于微绪;开万花之谷,首于初阳。是以舍利弗所发之念,所缘之事极小,而维摩能鉴之心,所现之迹极大,此其三。舍利弗“念坐”之念,以上三个方面基本上可以囊括。
经文:
长者维摩诘知其意,语舍利弗言:“云何仁者,为法来耶?为床座耶? ”
舍利弗才起心动念,维摩诘便知他所思所想,即反问舍利弗:贤达的人啊,你为什么这样想呢?你是为听闻大法而来呢?还是为坐床而来呢?这一反问有三意:
一、显然舍利弗是为听闻大法而来,决不是为床座而来,但他此刻心念床座,而不是请问大法,所以遭到维摩冷峻的反问。
二、佛法是无求之道,而舍利弗发起想坐之念,是有求的,有求则乖理,因而引发维摩诘下面对“求法”的阐论。
三、这种近似机锋的直接质问,有助于舍利弗反观自己,以开启智慧之门。对其他人也是一种警诫。
经文:
舍利弗言:“我为法来,非为床座。”
舍利弗天可怜见,回答为座为法皆堕负处,进退维谷。但据情而言,他实为法来,所以他回答:我是为了求取大法才来的,不是为了床座。但便是这样回答也有三种过失。一、心口想违。心中念坐,口答为法;二、轻法重身。既为大法而来,为什么先想着坐呢?所以在下文中维摩诘又问:“喂,舍利弗,夫求法者,不贪躯命,何况床座!”三、舍大取小。舍去听闻大法的殷切之心,反而念取小小床座。
经文:
“唯!舍利弗,夫求法者,不贪躯命,何况床座!
佛菩萨为求得一半句法偈连性命都在所不惜,可见出他们为法忘躯的求道精神。中国古代贤圣也有“朝闻道而暮死可矣!”的追求真理的精神。佛教传入中国后,禅宗史上为法忘躯的禅师大有人在。其中二祖慧可向初祖达摩求法“立雪断臂”就是极具典型的一例。舍利弗你既然为法而来,就应该象古代先贤一样,不该贪恋床座。
经文:
夫求法者,非有色受想行识之求,非有界入之求,非有欲色无色之求。
罗什注解说:求法的人连法相都不能取着,只有理会契入才叫求法,“若取相生着,心与法乖,”这不是求法。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是五蕴,界,是三界;入,是十二入,全都是凡夫依正二报的染污法,而舍利弗偏心系床座,身心疲惫,怎能求到竟究无染的大法呢?
经文:
唯!舍利弗,夫求法者,不著佛求,不著法求,不著众求;
求大法向三界求是错误的,向佛法僧三宝求应该是如理如法的。但,现在维摩诘反而说不应该往佛法僧三宝求,这真可谓“艺”高人胆大,“向上一路,千圣莫传”。如果对此句不能如理如量的体悟,体解他一片苦口婆心,反而以为他在诽谤三宝。但要体证大法这是必须舍弃的一步,所以折衷疏说:这是遣众生执著的方法啊!《金刚经》也上云:“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,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”。三界、五蕴、
十二入是非法,佛法僧三宝是法。本段经中先说不应向染污法中求,也不应向三宝法中著,“如渡河筏然,离之固不可,着之又不可,以一体三宝,应不求而求故” (《折衷疏卷四》)。
经文:
夫求法者,无见苦求,无断集求,无造尽证修道之求。所以者何?法无戏论。若言我当见苦、断集、证灭、修道、是则戏论,非求法也。
苦、集、灭、道四谛法是佛在初转法轮时所说,小乘人依此修行便可证真,但往往滞于独善其身的涅槃状态,而不弘扬法化,救度众生。大乘了义之法,认为体自如如,本无有相,既不堕于生死一边,也不落入涅槃一边;既不住在烦恼一边,也不落在菩提一边。总之,舍去所有有形的相对之法,如:苦与乐,修与不修,迷与悟,正与邪、空与有等等,而单刀直入绝对大法,体证“生死涅槃不二”,“烦恼即菩提”的至境。凡是所有不能体证大法,只是在相对待二边游历的思想学说,都是戏论。因为这些戏论都不能揭示人生宇宙的实相,所以说是戏论。
罗什注中以为对于大法有求就是戏论,戏论就不是真求,真求是无求的。也就是只有悟入和当下承当。
折衷疏以为,凡有言说文字都不是真求,都是戏论。正所谓:“实际理地,不立一法”。
经文:
唯!舍利弗,法名寂灭,若行生灭,是求生灭,非求法也。
诸法本来清净。不生不灭,如如不动。寂灭也是表示真如本体的别名。观在舍利弗心中想念床座,即心行生灭法中,不契合诸法本来寂然不动的本性,所以维摩诘说,你这是“非求法也”。
经文:
法名无染,若染于法,乃至涅槃,是则染着,非求法也。
诸法本性是无染的,只有无染清净才合乎诸法的本来面目,如果在实际理地有一丝一毫的染著,乃至于使人离染的涅槃法,也是染著,都不是真正的大法。实际理地不立一法是从根本和绝对意义上说的,在此悟入,只能因指见月,别无他法。小乘人为了出离尘世,证入涅槃之后,住在涅槃之中,不能进一步体证无住涅槃,这显然和大乘佛法是不共的。
经文:
法无行处,若行于法,是则行处,非求法也;
行是心行,处是外境,以能缘的心攀缘所缘的境,依然是心有所住,只有能所双亡,心无所住,才是上乘。
法无取舍,若取舍法,是则取舍,非求法也;
以为有烦恼可断,生死可舍,有菩提可得,有涅槃可证,是相对的取舍之法,相对待而生的法皆是有为之法,有为法毕竟寂灭,大法是绝对的,故而没有取舍。
法无处所,若住处所,是则著处,非求法也;
浅义上讲处所就是时空,方位、场所之类,是相对而产生并有局限的,便是无限的时空,也是相对有限而提出的。证涅槃并以涅槃为依归处,就是滞住于处所。大法以证涅槃而不住于涅槃,常游生死苦海中,不以涅槃为归处,这才是真正了悟了诸法的本性,体证了大法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