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藏传佛教的体系中“法性定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,现观庄严论中对初地菩萨入定的描述之一可概括为:见道位以无分别智现证远离二取之法性。——编者注
但是,不要认为证悟空性就是要让所有的现象消失。如果你认为进入法性定,所有的现象消失,我们能够逮到一个跟现象不一样的“东西”,那这是对法性定的误会,其实法性定并非如此。
“法性定”是佛法传入西藏后,无垢光尊者提出的伟大概念,以前的印度佛教则未提这一说法。它解决了关于二转法轮的一大“争议问题”:既然“色即是空”,空和色就是一样的。现在我们已经见到了“色”(比如一个杯子),那就应该已经见到“空”,应该已经是圣者了呀?逻辑就是如此——色即是空(本质跟现象完全合一),既已见色,就应该证悟了。
无垢光尊者用“法性定”解决了这个问题。他说法性定里见到的“色”,不是凡夫所见的“庸俗色”,而是它的本质,叫“法性色”。
他证明了在法性定里面证得的东西,绝对不能与显现分开。如果分开了,就成了“分开二谛”,就会出现应成派发给自续派的三个太过。(编者注:即应成派对自续派见解的三大驳斥。驳斥一:圣者根本慧定成为毁灭诸法之因;驳斥二:名言应该经得起胜义量的观察。驳斥三:在胜义中也不能遮破诸法的产生。详见《入中论》)
我们要证悟空性,证悟空性的意思就是解脱。当我们感受到现象不实有时,我们其实已经尝到一点解脱的味道了。但是我们要感觉到外境彻底不实有,感觉到最真切的时候,就是法性定。因为“现象不实有”有两个意思:第一,现象绝对是变化的;第二,现象是可以消失的。
关于证悟空性是怎样的状态、是否要让显现消失,中观自续派的认知和应成派有所不同,特别是下自续派,它说显现是变化的,如梦如幻,没有实质,但它不会消失——一切境相如梦幻泡影。这是下自续对证悟空性的认知。
但是上自续认为,证悟空性后,外境会消失。消失了以后,还剩下什么?有一个“无”(建立了一个“无边”)。
很多人在理解法性定时,经常会把它当成“无”。因为庸俗显现都没有了,那就好像什么都没有了。尽管我们知道那个时候离开言说(超越了语言表达)、什么都不承认,但是我们因未曾体会过,就会用头脑去想它,而一旦用思维去揣测那个“什么都不承认、承认什么都不对”的状态,就只能想象成一个“无”。
因此,我们所想的“离开四边”,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“无”,因为我们没有体会到光明。
这些内容,没有学过中观的人可能难以理解,学了多年中观的人应当可以领会,否则是书还未读好。
刚才说了自续派的两种对空性的认知方式,应成派与之不同。应成派认为,证悟空性后不是“无”,也不是“有”。那是什么呢?色即是空,不分二谛!这时认知的外境,就不像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样。外境就是真正的法性,就是证悟的那个东西。这就完美地体现了“色即是空”。
所以无垢光尊者告诉我们,法性定是离开言说的。说它“无”不对,说它“有”也不对。所以古时大慧宗杲常持一竹篦,面对参学者发问:你说它是有还是无?答“有”要挨打,答“无”也要挨打。因为他所说的,正是法性定中的证悟,它离开有无,它是法性。
——文章摘录整理自《中观概述》
【注:文稿内容未经讲授者本人审核校对】



